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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中央党校、首都经贸大学)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  

  为使广大党政干部进一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系统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与时俱进的增强工作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党校现招收在职研究生。

1、招生专业:行政法学

2、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学制三年。学习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央10号文件)精神,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3、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①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部,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社、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单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②报考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③大学本科毕业;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招生采取自愿报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通过统一考试,由中央党校统一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4、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每年2月底之前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内容包括本人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政治面貌、学历等);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数码相机照相的方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认真填写《党校在职研究生数码照片图像信息采集表》,并持此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照相(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通知)
    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其职级、文化程度以报名时的情况由本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报。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 生 简 章
为适应北京地区及外埠协作区域,加入WTO后,经济金融改革和业务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提高从业人员对市场经济中金融核心作用的认识,重点培养现代金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能性人才。经批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举办2008级在职人员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注:从事学院是我校唯一设有金融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教学单位。
一、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或有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不申请硕士学位者),有一定工作经历的金融保险系统,以及经济类相关待业的在职干部与公司(上市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干部。(处级以上和优秀业务骨干优先录职)
2、 报名时须交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获奖等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寸免冠照片十张。
二、 研究方向
1. 国际融投资与金融期货2.商业银行管理与行销3.信用风险管理4.银行信货定价模式5.金融经营模式设计6.基金投资管理7.证券投资与资本定价8.商业保险与精算9.金融理财策划10.公司金融.11.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12.资信评估与征信
三、 课程设置:
(一) 七门学位课
1、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社会主义经济理论3、国际经济学4、西方经济学5、财政学6、货币银行学7、国际金融学或保险学
(二)、四门以上专业方向课
内容按上面研究方向设课,所设课程均配有专题热点讲座。
(二) 两门统考课(辅导课)
外语、经济专业综合(即学位课中第2-6课程内容的综合考试)
四、 学制:二年(授课一年半,论文半年)不脱产学习。
上课地点:北京东城区东四十四条胡同100号中直机关党校内,
上课时间:每周六全天上课

五、证书:
1、按教育部规定,完成该研究生进修学习课程,经考试合格者,颁发金融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证书。
2、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证书(三年以上),经全国外语和专业综合统一考试合格,以及我校7门学位课考试合格,硕士论文答辩通过,并有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可颁发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习费用:
1、学费12000元,书费、资料费、报名费等杂费共1000元,报名时一并交齐。
2、申请学位费用6900元,交学位论文时交。
七、 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东城区东四十四条胡同100号中直机关党校内
联系电话:64021994,13501138966 联系人:张老师